法制知识手抄报

法制知识手抄报内容:<未成年人保护法>摘录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,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;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,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。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的教室、寝室、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、饮酒。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同学们,法制知识非常重要,快来了解了解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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